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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办理流程

来源 :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作者 : 人事处(人才办)      时间 : 2024-03-19    浏览次数 : 272

一、申请条件

《工作证》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持中国护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在国(境)外学习并在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内外联合办学需出国(境)就读一学年以上〕,或在国内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身份受邀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以同一研究目标工作或学习累计360天(含)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

2.在杭创办企业或与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该企业(用人单位)已在杭为其缴纳社保。在杭创办的企业是指增值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或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杭州市用人单位是指市属用人单位和区属用人单位。其中,市属用人单位指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增值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各类单位,注册在杭州市的其他类型单位;区属用人单位指各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增值税收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单位,注册在各区的其他类型单位。

二、申请材料

(一)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

1.出入境证件,含证件个人信息首页、签证(注)页、包含留学期间所有中国边检出入境章页面(证件上无出入境章的,则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证明);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正式《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外联合办学人员还应提交由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由中联办(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在港、澳(台湾)地区学习证明》;

4.在杭创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章程及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核准执业证件登记机关为各级司法部门的,申请人按规定提供核准执业证件和章程,其他情况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相关信息,申请人无需提供。在杭州市区(不含省本级)参保人员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本地参保数据,申请人无需提供,其他地区参保信息按规定提供;

5.在杭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在杭州市区(不含省本级)参保人员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本地参保数据,申请人无需提供,其他地区参保信息按规定提供。

(二)未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

1.出入境证件,含证件个人信息首页、签证(注)页、包含留学期间所有中国边检出入境章页面(证件上无出入境章的,则需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证明);

2.由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由中联办(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在港、澳(台湾)地区学习证明》(需注明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

3.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及邀请函中文翻译件;

4.在国(境)外院校、科研机构、公司访问期间或之后发表的与受邀研究目的一致的研究论文或科研成果清单,并附论文首页或成果证书;

5.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在杭创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章程及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核准执业证件登记机关为各级司法部门的,申请人按规定提供核准执业证件和章程,其他情况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相关信息,申请人无需提供。在杭州市区(不含省本级)参保人员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本地参保数据,申请人无需提供,其他地区参保信息按规定提供;

7.在杭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在杭州市区(不含省本级)参保人员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本地参保数据,申请人无需提供;其他地区参保信息按规定提供。

(三)《工作证》遗失或失效后申请人需提供:

1.原《工作证》在2015年2月1日前办理的或未在《工作证》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过办证材料的,申请人需按本条内(一)、(二)两点规定在系统内重新提交材料。

2.原《工作证》在2015年2月1日后办理且在《工作证》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过办证材料的,申请人需在系统内提交办证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在杭创办企业或工作证明。在杭创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章程及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核准执业证件登记机关为各级司法部门的,申请人按规定提供核准执业证件和章程,其他情况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相关信息,申请人无需提供。在杭州市区(不含省本级)参保人员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本地参保数据,申请人无需提供,其他地区参保信息按规定提供;在杭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在杭州市区(不含省本级)参保人员可通过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网上申请系统获取本地参保数据,申请人无需提供,其他地区参保信息按规定提供。

三、申报程序

1.登陆“市人力社保局人才会客厅”(https://rchkt.hrss.hangzhou.gov.cn)进行申报。申报人员注册登陆个人账号,进入“项目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办理”,点击我要申报,按要求上传材料,归口部门选“杭州师范大学”。

2.填写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申请人事处审批表,线上系统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学院盖章,交至人事处审核(联系人:钱婉)。

3.待学校、市人社局审核后,线上直接下载电子证书。

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4楼,联系电话0571-88396357


附件: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申请人事处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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