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53号,见附件)精神,现就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至2016年3月31日在职现聘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见附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2.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
3.根据核定的学校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内部等级控制比例,本轮学校申报人数限额2人。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学院推荐: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评议推荐。
3.学校评聘:校学术委员会根据核定岗位数进行限额评聘,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上报:对推荐人员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附件1)1份,个人签名。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学院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学院审核、留存。
四、省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核准
由省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由本人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认定表》(附件3),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公布文件或复印件,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学院审核,装订成册,直接报送人事处。
五、其它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2日
联系人:人事处 赵铭,电话:28865037,地点:恕园3-813
联系邮箱:tianyu51@163.com
附件:
4、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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