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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事处     作者 : 人事处     时间 : 2018-09-10    浏览次数 : 5574

各单位、教职工:

九、十月份在编教职工的工行卡工资中有几项调整,通知如下:

1、薪级工资年度正常调增。9月起执行调整后的薪级工资,并补发2018年1月~8月的薪级差额。

2、部分教职工社保补差。

2017年月收入超过2017年社保最高缴存基数的,按实际收入补缴社保(最高封顶为新公布的2018年省社平工资标准的三倍),自2018年1月起的补缴额在本月工资中扣减。

3、住房公积金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金额的补扣将在10月份工资中调整。

特此通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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