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及备案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
(一)申请条件
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要求,我校全职工作人员或在我校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1)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我校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陆申报系统(https://rchkt.hrss.hangzhou.gov.cn),注册个人账号进行人才认定申请,系统完成提交后,申请人钉钉联系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人员,报备给学校人事处经办人网上审核。经区预审、提交纸质材料(部分申报条件需提交)、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分批上报相关部门审核。人才认定受理流程和常见问答、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附件4。
二、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备案
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仍在杭州市工作的可申请备案。申请人登陆杭州市人才会客厅系统(https://rchkt.hrss.hangzhou.gov.cn),进行备案申请,系统填报完成后,申请人钉钉联系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统一报备至学校人事处经办人提交并预审。经预审、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上报相关部门审核。人才认定备案受理流程、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5、附件6。
三、注意事项
人才认定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任何人严禁上传或传播涉密文件及信息。
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或原认定结果在申报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4)被处以刑事处罚,在执行期间。
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人员。
附件:
人事处(人才办)
2024年3月29日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 传真:0571-28865037
版权所有: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