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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高层次人才享受附属医院医疗保健服务办理流程

来源 :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作者 : 人事处(人才办)     时间 : 2021-04-29    浏览次数 : 375

1.保健服务对象

国家、省、市级人才,校级高层次人才、教授等。

2.办理时间

每年3月、9月底前,各学院(部门)填写《新增高层次人才学校附属医院医疗保健服务的人员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人事处复核后,由卫生所每学期办理一次。

人事处联系人:钱婉,电话:28866279,办公地点:行政楼708办公室

   卫生所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8860152,办公地点: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卫生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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