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服务对象
国家、省、市级人才,校级高层次人才、教授等。
2.办理时间
每年3月、9月底前,各学院(部门)填写《新增高层次人才学校附属医院医疗保健服务的人员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人事处复核后,由卫生所每学期办理一次。
人事处联系人:钱婉,电话:28866279,办公地点:行政楼708办公室
卫生所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8860152,办公地点: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卫生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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