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生活补贴发放方式。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凡申请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将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符合申领基本要求,且在杭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发放第一笔补贴、连续参保(不含补缴)12个月发放第二笔补贴。具体申请指南另行公布。
二、调整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含)之后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由5万元调整为10万元。
三、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申请生活补贴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请各申请人、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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