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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通知】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作者 : 人才办     时间 : 2021-12-09    浏览次数 : 3191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发布的《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经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操作考核等初试环节,入围我校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人员共31人,现将有关综合素质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实验技术人员及幼儿园教师岗位:

时间:2021年12月11日(周六)上午8:30正式开始(7:00可入校),采用结构化面试。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48小时内由当地具检测资质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证明、《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于8:00至候考室抽取考试序号,依次入场考试。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2号楼一楼。

入校通道:南大门(余杭塘路)

2.心理咨询教师岗位:详见学工部网站公告通知栏目:https://xgb.hznu.edu.cn/ggtz/

二、面试安排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考试结束后,将三个环节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总成绩=专业笔/面试成绩*30%+操作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4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按操作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

心理咨询教师岗位:总成绩=第一轮面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按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入围人员放弃入围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在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发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附件1,并按照要求完成疫情防控信息登记,未按要求报送的人员将无法入校。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联系方式

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咨询各设岗单位;

政策咨询:薛老师,0571-28868157


       附件1: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2:《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12月11日)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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