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通知,现将2024年应届博士、博士后留(来)大走廊第二批补助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留(来)大走廊工作的全球百强应届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
二、申请条件
(一)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条件
1.申请人申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后出生),申请人符合所有条件时应满足35周岁以下,来(留)大走廊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2.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3.申请人为全球前百强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其中全球前百强高校为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排名最新榜单前100位高校(最新榜单以材料申报提交时间为准);
4.申请人应全职在大走廊区域内依法缴纳市区级流转税的企业、市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发证机关为市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且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12个月(含)以上;
5.申请人申领补贴需满足毕业后2年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其中,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领补贴需满足毕业后6年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5年内。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
6.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登记地址或所在事业单位所属校(院)区须在大走廊规划范围内,规划范围详见最后一页;
7.申请人未享受杭州市本、硕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二)博士后出站留(来)大走廊申请条件
1.申请人申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申请人符合所有条件时应满足40周岁以下,出站留(来)大走廊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
2.申请人为出站后3年内留(来)大走廊全职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在大走廊区域内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6个月(含)以上;
3.申请人应在大走廊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就业,且与大走廊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
4.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需连续一年及以上。在国(境)外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工作证明需有research fellow、postdoc明确字样;
5.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登记地址或所在事业单位所属校(院)区须在大走廊规划范围内,规划范围详见最后一页。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登陆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https://rc.cxkc.hangzhou.gov.cn:9443/stictalentweb/login),提交申报后,在“申请记录-申报详情”下载申报书,携带附件材料至学院进行审核,申报书本人签名,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其中,申报博士后出站留(来)大走廊补贴的老师需要另外填写服务期承诺书(附件1)。
2.学院受理初审。学院经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异议且同意申报后,将申报书和承诺书一起报送人事处(附件不需要交)。
3.人事处受理复核。经人事处线上复核后,集中上报至城西科创大走廊。
4.城西科创大走廊审批。审批通过后,大走廊管委会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扣税具体以当地税务局为准。
四、申报时间
1.9月6日-9月27日,申报人提交申报,同时钉钉联系人事处经办人钱婉进行查看,各学院经办人审核材料后,将材料交至行政楼708办公室。
2.9月6日-9月30日,人事处按要求上传附件(高校需上传工作证明),并审核通过。
3.10月1日-10月23日,大走廊管委会初审退回修改。
4.10月24日-10月28日,申报人再次提交且单位审核通过。
注意:请申报人员尽早提交材料,并随时跟进单位审核情况。初次提交需在9月27日23:59前提交并通过单位审核,否则系统将予以关闭,不予受理。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2024年应届博士、博士后留(来)大走廊第二批补助服务指南》(附件2)。申报结果由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
2.2024年应届博士、博士后留(来)大走廊第二批补助服务指南
人事处(人才办)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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