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根据学校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5〕75号)要求,我校近期将组织开展国家大学科技园“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打造“科学家+工程师”团队,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同频共振,有效提升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的水平和能力。
二、选聘对象
在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全职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选聘具有较强教学能力、拥有丰富企业工作或工程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四、组织实施
“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聘期一般为两年。
1.需求征集。各学院认真组织“产业教授”需求征集工作,确定“产业教授”岗位需求数量、岗位要求、专业领域、意向单位或人选等,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表》(附件1),于12月12日前将需求表的电子和纸质稿报送人事处。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8157。
2.供需对接。在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中发布“产业教授”需求岗位,征集意向人选。设岗单位可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与意向人选进行具体对接。事先有合作意向的人选,经与意向人选和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后,可通过定向方式提前完成对接。
3.签订协议。高校、产业人才、派出企业根据前期对接 洽谈情况,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明确聘任期限、职责任务、考核管理、薪酬待遇、保密义务、成果归属、收益分配等事项。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表
2.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5〕75号)
人事处(人才办)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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